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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住所居民个人税款如何计算

目前,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,年度终了后,应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;有扣缴义务人的,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;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,按照规定办理年度汇算,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:

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=(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+年度劳务报酬收入额+年度稿酬收入额+年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-减除费用-专项扣除-专项附加扣除-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-捐赠)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

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外籍个人的,2022年1月1日前计算工资薪金收入额时,已经按规定减除住房补贴、子女教育费、语言训练费等八项津补贴的,不能同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。

无住所居民个人税款如何计算

优题分享小编举例

某企业员工小白为无住所个人,2021年在境内居住天数满183天,2021年1月工资15000元,2021年2月工资45000元。父母健在,且是独生子女,赡养老人支出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。五险一金每月缴纳3000元。

那他一月份应纳税所得额=15000-5000(累计减除费用)-3000(累计专项扣除)-2000(累计六项专项附加扣除)=5000元

应纳税额=5000*3%=15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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