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证券法》第十三条规定:公司公开发行新股,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1、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;
2、具有持续盈利能力,财务状况良好;
3、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,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;
4、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;
同时,根据《公司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:“股份的发行,实行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。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,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;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,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。
以及以下财务要求,根据《证券法》的相关规定,我国企业上市需要满足如下条件:
1、股票经证券监管管理机构核准,已公开发行;
2、公司总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;
3、持有股票面值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,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%以上;
4、公司总股本超过四亿元的,要求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%以上;
5、公司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,财务报告无虚假记录;
6、其他相关规定。